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3-14 12:55 |
---|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
导读
庞红卫母女,以二人之力,瓦解吞噬了本应存在的疫苗正常流通链条。她们直接从药企获得疫苗,转手卖给下线,其中很多是负有乡镇接种服务功能的卫生院。在庞红卫非法经营的疫苗销售链条中,她让疫苗以前所未有的“快捷”和“实惠”进行流通。
庞红卫母女,以二人之力,瓦解吞噬了本应存在的疫苗正常流通链条。她们直接从药企获得疫苗,转手卖给下线,其中很多是负有乡镇接种服务功能的卫生院。
在庞红卫非法经营的疫苗销售链条中,她让疫苗以前所未有的“快捷”和“实惠”进行流通。
原本存在的层层加价被挤掉后,利润附着在这种便捷之上,驱动各方加入。2011年开始,5年时间,来自全国疫苗生产医药公司的业务员、疫苗贩子、防疫保护站工作人员在庞红卫建立起的销售链条中充当非法疫苗买卖的角色。
探针多方调查,独家从上线、下线、乡镇卫生院甚至接种者身上,寻到了还原庞红卫母女非法经营全过程的蛛丝马迹。
乡镇一级的卫生院是最后一环。探针独家获得多份案件相关材料证实,从庞红卫处购买疫苗和非法经营疫苗的人员大部分为个人经营性质,其中部分购买人员属于疫苗基层接种单位。
各方抽取利益之后,临期或未能得到冷藏保存的疫苗循着这条产业链,最后被注入进接种者的体内。
两位来自山东菏泽曹县农村的接种者可能是庞卫红销售的疫苗的受害者。
两位接种者的家长向探针表示,他们的孩子于2014年12月在当地一所名为曹县古营集卫生院的机构里注射过5次狂犬疫苗。
这所卫生院防保站的张姓副站长则因涉庞红卫案被判刑,其涉罪名正是2014年以来多次购买庞红卫的疫苗并用于门诊患者接种,其中包括狂犬病疫苗。
药企业务员
庞红卫的生意在2015年4月28日终止。
经过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卧底侦破,庞红卫和她的女儿当日被抓获。
熟悉案件的人士告诉探针,济南公安部门在同年4月发现线索,通过卧底等方式,在不到一个月时间便破获此案。
同年8月,为彻查此案,消除危害,公安部就此案获取的线索发起了一场非法经营疫苗案打假集群战役。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开始寻找庞红卫非法销售疫苗的来源和去向。
庞红卫自述的药品来源是6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和药贩子。以“中介”身份曾帮助庞红卫采购疫苗的王焕江向探针讲述了更多的交易细节。
王焕江和庞红卫相识于一次全国药品交流会。彼时庞红卫的身份已经是山东聊城某疫苗批发企业的销售部经理。在那次交流会上,庞红卫广发名帖,结识医生和来自疫苗生产、销售企业的人士,其中就包括刚才医院离职正在一家药企从事销售业务工作的王焕江。
王焕江突然接到庞红卫的电话是在2014年3、4月间。“那个疫苗,你能不能帮我搞一点。”王焕江回忆,庞红卫向他开口,提出购买B型流感疫苗。
“她原来出过一些事,在这个圈子里都知道。大家对她还有戒备的心理。”王焕江拒绝了庞红卫的请求。
王焕江提及的“出事”发生在2009年。彼时还是山东省荷泽市牡丹人民医院药剂师的庞红卫同时也在当地经营一家防疫门诊。
在经营过程中,庞红卫非法贩卖疫苗。案发后,庞红卫被捕。经查明,当时的涉案金额达到560万元。庞红卫因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处罚金50万元。
根据财新网此前的报道,这起案件一共有五人被判,其中仅庞红卫一人所涉金额就将近500万元。当时,涉案的五人都获得了缓刑处分。
因为顾忌这段经历,王焕江以公司不发货为由拒绝了庞红卫。此后,庞红卫多次给王焕江打电话,希望他能帮忙搞到疫苗。
“她当时拜托我想想办法,说‘那件事后,我这边也没有问题’。”也许是王焕江的顾忌被庞红卫看了出来,在一次通话中,庞红卫坦诚地向王焕江谈起了曾经因为非法经营疫苗获刑的经历,并反复强调如今是“规范经营”。
在交流的过程中,王焕江认为庞红卫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女强人”,“否则怎么会在圈子里做大?”王焕江觉得,既然和庞红卫是朋友,最后决定帮她这个忙。
但下一步交易却遇到问题。按照当时的规定,庞红卫需要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采购和销售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个人无法购买销售。
王焕江问庞红卫是否有采购资质,在电话中,庞红卫曾告诉他,有资质,这批疫苗等着急用,事后把资质证明给王焕江看。
“我本来没有资质,当时手上有另一个单位的资质,就用那个资质调了点货给她。”王焕江说,在他的帮助下,庞红卫从他的朋友那里购买到疫苗。但他从头到位都没想过看一眼这个资质。
“她刚开始说会给我,后来事情过了就忘了。”王焕江说,那个时候监管不严,实现疫苗的交易并不难。
乡镇防保站
庞红卫非法获取的疫苗大部分都流向菏泽曹县古营集卫生院防保站这样的乡镇基层防疫机构。
比庞红卫非法经营疫苗案被公之于众的日子早约半月,曾任菏泽曹县古营集卫生院防保站副站长的张某因非法经营疫苗罪获刑。他是庞红卫在全国范围内的200余名下线之一。
接近案件的人士向探针表示,张某在2005年至2015年间负责主持该院防保站的工作,因涉庞红卫案,在2015年9月被刑事拘留。
按照规定,防保站正规的进货渠道只有曹县防疫站,采购疫苗必须以医院的名义结算。但张某为了“多挣钱”选择从庞红卫处购买疫苗。
虽然防保站位于卫生院内,但其为自筹自建科室,工资主要来源于二类疫苗的注射收入。
“卫生院和县卫生局都不负责。”前述人士表示。
张某某曾担任古营集卫生院防保站副站长,2014年,张某某从庞红卫处购买了近16万元非法疫苗,这些疫苗全部用于防保站接种门诊,注射到周边村镇的孩子体内。(摄影JongM)
探针获取的一份案件相关材料显示,张某在菏泽开会时认识了还在牡丹区人民医院上班的庞红卫。这次会面中,两人就疫苗进货渠道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2014年1月,庞红卫打电话给张某,“手里有二类疫苗的进货渠道”,“要不要?”
张某问庞红卫她的疫苗“便宜不”。得到的答案是“便宜”。张某第一次向庞红卫购买了疫苗,并用于患者的注射。
在张某采购的几种二类疫苗中,狂犬疫苗每支比防疫站便宜5元,乙肝疫苗和AC脑炎疫苗则便宜3至5元,HIB便宜4、5元。
在交易中,庞红卫会向购买疫苗的人强调“疫苗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除此之外还会在通电话时说有疫苗经营许可证。
有了初次合作,此后张某一旦需要疫苗就直接通过电话联系庞红卫。2014年至2015年3月间,两人数次交易了万信水痘、罗益AC(脑炎疫苗)、HIB (B型流感嗜血杆菌)、诺成犬苗等疫苗。庞卫红则通过物流发货,总价值超过16万元。
庞红卫发货的货箱里会加冰排冷藏,疫苗由物流通过客车从济南送到曹县客运站。张某再取货。接货后,张某把现金汇到庞红卫的银行户头。
由于庞红卫的疫苗比防疫站的疫苗便宜,这部分差价和患者购买疫苗的费用形成了盈利。张某表示,当时每月每人能分几百到一千多块,截至案发他获利2万多元。除了从庞红卫处购买疫苗,张某同时也会从曹县防疫站这一正规渠道采购疫苗。他将两种来源的疫苗混在一起,放在冷链室储存。
为了不让曹县防疫站看出来,这些疫苗经由张某分配使用,有时使用的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疫苗,有是则是庞红卫处购买的。
在探针获取的一份案件相关材料中,张某称,两种不同来源的疫苗有时候都来自同一个厂家,有时候生产批号都可能是同一批次。
张某说,从庞红卫那里采购的疫苗没有进货台账和随货同行单据,注射使用后,疫苗的合格证和说明书也被丢弃。他担心被查帐,每月算完帐,也会把算账的草纸扔掉,没有账目可查。
这些措施之下,张某的防保站内,其他员工一度都以为张某是从正规渠道进货。而这样的行为持续了超过一年,也一直未被防保站所属的医院和县级防疫站发现。
接种者
探针注意到,这种交易方式能一直存在与针对二类疫苗的相关规定存在漏洞不无关系。
2005年6月1日,《疫苗流通和接种预防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二类疫苗与市场之间的通道变得更加快捷。
“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企业生产的第二类疫苗。”前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第二类疫苗。”
紧接着的第十六条则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这份条例将疫苗采购流程中各方应当严格遵守的规范稀释为依靠自觉去遵守。直到疫苗被注入患者体内,也未被察觉。
在古营集卫生院防保站的注射名单上,出现了7岁的董某某(应受访者要求化名,下同)的名字。2014年12月,他菏泽曹县某村的董西奎领着7岁的孙子前往古营集卫生院防保站注射过五次狂犬疫苗。
2014年12月,董西奎曾带着7岁的孙子在山东曹县古营集卫生院防保站注射过狂犬疫苗。“打了5次,一共花费400元”。直至探针来到家中探访,他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孙子打的狂犬疫苗可能正是防保站副站长张某某通过庞红卫非法采购的问题疫苗。 (摄影JongM)
董西奎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注射是在卫生院的一楼,注射的人是一个女医生。“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咬伤日期和咬伤部分、手机号码都做了登记。”他告诉探针,第一次打完针后,医生给了他一个注明下次注射时间的纸条。
“一共注射了五支。80元一支,一共400元。”在他位于曹县农村的家里,他向探针表示。2015年9月下旬,董西奎被通知前往曹县,接受了民警的询问。在这里他碰到了同村的另一个孩子的母亲权秀粉。
权秀粉6岁的儿子因被狗咬在2015年初前往古营集卫生院防保站注射过五次狂犬疫苗。
得知问题疫苗后,董西奎第一时间跑到同村的董华堂家通报消息,董华堂的儿子和董西奎的孙子几乎同时在防保站注射了狂犬疫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