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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向百度公关学习的事情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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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3 21:27: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秋节期间,一些网民团购月饼被“拉拉网”所骗,受骗者一边向公安机关报案,一边在网上建立QQ群进行声讨。由于拉拉网曾作为客户在百度平台进行推广,事情发生后,百度第一时间站出来,就“拉拉网”涉嫌欺诈向公安工商报案通过媒体传达了三个信息:(1)在“拉拉网”提供的材料中,其营业执照、ICP备案等资质都是真实有效的,其申请的推广关键词也属于合法范畴,具有进行搜索引擎推广的合格资质;(2)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百度公司已立即冻结“拉拉网”推广账户,并对其推广服务进行下线处理;(3)通过去年底开始的“阳光行动”,百度已和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百度已在第一时间就“拉拉网”涉嫌欺诈情况向公安、工商相关部门报案。

    在用户利益受到客户侵害、作为平台或渠道的企业品牌声誉受损,但又并不是自身责任,这种危机很多企业都遭遇过,但其中委屈百口莫辩。仔细分析,百度公关的快速处理值得称道,至少三大亮点值得其他企业公关借鉴:

    第一,迅速反应,澄清真相。百度事发后第一时间内告知公众,拉拉网资质原来是真实有效的,在营业执照、ICP备案等都是没问题的,这在微博中引发讨论:中国网络法律网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就认为,“ 百度反应很及时。搜索引擎、团购导航网站需要审核客户网站的营业执照、ICP证等资质,履行这些基本的审核义务后,一般难以让其对团购网站通过审核之后的诈骗行为负责。” 国新网主编、互联网分析师葛甲则认为,因为拉拉网提供的材料中,其营业执照、ICP备案等资质都是真实有效的。百度其实是受害者。

 

 

    事实上,百度推广的审核制度很严格,从洽谈意向到收取资质,从签订协议到总部审核,有着一整套客户资质审核流程。但正如央视上经常会有虚假广告一样,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类诈骗是中国目前经济发展现状的一个缩影。如果社会上骗子企业多,那么投射到互联网必然是一样。网络诈骗矛头应该指向的是骗子企业这样的源头,而不是搜索引擎企业,百度对客户所能监控的各个环节做到严格把关就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同时,这个背景让人反思,为什么资质合格的企业却是骗子企业,这里面折射出了团购市场乱象,将愤怒转嫁到百度上显然是不合适的。

 

拉拉网案:百度公关很得力

拉拉网案:百度公关很得力

 

   第二,坚决表态,立场明确。正如前面的赵占领律师所说,百度其实是无责任的。那么,是不是不进行表态听之任之呢?事实上,“拉拉网”诈骗案发后,百度不但立即冻结不法网站的推广帐户,而且及时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将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相关部门,表明了坚决打击不法商户的坚决态度。

    让人联想起百度去年年底开始的阳光行动:联合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和各大部委互联网不良信息宣战,投入1亿元、设立快速举报通道、与工商公安联动打击重点案例、普及网民教育,给整个互联网带了个好头。

    面对互联网信息良莠不齐的基本国情,作为推广平台往往“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但仅一家之力又往往孤掌难鸣、集中艰难可想而知。但态度决定一切,向外界明确传达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立场、态度,对这类危机化解、恢复信心、强化品牌影响力至关重要。

    第三,联动政府,有效解决。“拉拉网”事件中,让消费者最感无力的是“通过各种方式维权,但收效甚微”,正折射了消费者、商家、互联网平台、监管机构之间的断层——明明资质没问题的企业却是骗子,明明是骗子却投诉无门,最终让消费者走投无路。百度在这里责无旁贷地站出来充当了桥梁的作用,和工商、公安形成联动,以求对不法分子绳之于法。

    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现实社会中的一切诈骗活动,自然也会蔓延到网络。在现实社会中,防范和打击诈骗活动,需要公安、工商、司法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打击网上诈骗活动,也应当依靠相关部门共同承担责任。也就是说,防范网络诈骗,网上社会的各个参与单元要站在一起,平台提供者、消费者、监管者各司其职,建立诚信、健康的网络交易环境,需要全社会联合起来,才能建立一个正常的网络社会秩序。百度着眼全局、着眼问题的解决,而非推诿责任的扯皮,胸怀和举措都值得学习。

    现在大企业树大招风往往会成为众矢之的,也难免会蒙受一些冤情。这种情况下积极向社会澄清事实,表明态度,借助自身社会影响力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彰显的是一家大企业的气度和责任,这次百度的表现显然给这类复杂问题的处理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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